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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在微信群转发暴恐视频被判刑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8/6/27 13:59:17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法制网讯 记者 徐鹏 通信员 张伟 苏瑞 近日,日照市东港区法院依法宣判一路宣扬案件,被告人程某在微信群多次转发暴恐视频,被以宣扬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惩罚金人民币二万元。该案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批改案(九)》施行以来,日照市宣判的首起宣扬案件。

  2017年10月28日晚,被告人程某在其插手的一微信群中旁观蒋某转发的一则“斩首人质”的暴恐视频后,为寻求刺激、博取关心,将该视频转发至其他六个微信群,群内成员共计830人,后该视频又被徐某、李某、厉某转发。

  日照市公安机关反恐大队在网上放哨中发觉疑似有人在微信群中传布暴恐音视频,颠末侦查后锁定程某、蒋某等五人,并将五人抓获、传唤归案。蒋某、徐某、李某、厉某四人转发次数较少,情节轻细,达不到刑事立案尺度,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法》的划定,对四人别离处以十日至十五日不等的拘留,并处分歧数额的罚金。程某因为转发暴恐视频次数较多、影响较恶劣,被公诉机关以宣扬罪提起公诉。

  东港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程某居心传布音频视频材料,风险了公共平安,其行为形成宣扬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程某经公安机关传唤到案,到案后照实供述犯罪现实,形成自首,能够从轻惩罚,分析考虑被告人程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示决定对其作出上述判决。判决做出后程某未上诉,该判决已生效。

  宣扬、极端主义罪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批改案(九)》新增的罪名:“以制造、分发宣扬、极端主义的图书、音频视频材料或者其他物品,或者通过教学、发布消息等体例宣扬、极端主义的,或者煽惑实施可骇勾当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力,并惩罚金;情节严峻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惩罚金或者充公财富。”

  跟着消息化的成长,收集成为、极端主义传布的次要路子。东港法院法官在此提示,互联网不法外之地,公民需领会收集利用过程中应恪守的法令律例,坚定抵制传布暴恐消息、极端思惟等不良消息,相关部分应肩负起收集管理的义务,结合整治、冲击“收集微”,配合营建明朗的收集空间情况和安靖协调的社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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